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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5-20
轉知 110年『烈嶼之美 等你來攝定』攝影比賽
活動緣由
結合烈嶼地區推廣觀光,藉由攝影比賽活動,增進更多遊客對烈嶼地區特色自然人文風情之發現與認同,經由照片詮釋本鄉美景,藉此活動廣羅烈嶼各角度之美並吸引遊客認識烈嶼鄉。
主辦單位
金門縣烈嶼鄉公所。
攝影主題
以烈嶼鄉美景為題材(非人物特寫),凡能以優異之構圖、輪廓、光影、色調、技巧…等,充分呈現出「烈嶼之美」。
相片拍攝期限
109年11月1日至110年10月31日止。
收件日期
自110年11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止,逾期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
參加資格
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且愛好攝影人士,歡迎參加;惟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、公所員工不得參與。
參加數量
每位參賽者作品以3張為限,連作(組照)不收,每人限得一獎項,以最高獎為主。
評審方式
由主辦單位擇期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組成評審團公開評選,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決議,不得異議。
詳情請上「烈嶼旅遊網」官方網站查詢:https://reurl.cc/OXxaR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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