頂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

原頂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建築現況尚維持日治時期原貌,反映當時派出所的形式,具歷史意義;其本體建築特色為紅磚承重牆及木構造,在建築技術及構造上具有保存價值。

基本資訊

地點: 高雄市林園區福興街97號
拍攝日期: 2015-07-13
GPS定位: 22°30'18.1"N 120°23'40.3"E

如何前往

國道1號轉88東西向→快速道路下林園交流道(南下方向)→ 至鳳林路(台25線)直走→ 至忠孝東路右轉→ 至福興街左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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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點介紹

原頂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於明治31年(1898)2月間公告成立,並於今日林園區福興街(即清代的頂林仔邊街)購地興建。這是林園地區最早設立的官署,隸屬鳳山辨務署直轄。爾後,公學校、市場、庄役場相繼在派出所鄰近設立,使得頂林仔邊街成為林園庄的政經中心。明治40年(1907)2月,頂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更名為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,並於明治42年(1909)間募款改建,今日所存建物應該多為此次改建的遺物。
日治時期,頂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設置兩名巡查負責,通常是日籍、台籍各一人。昭和8年(1933)增設一名巡查部長,下轄兩名巡查。
派出所整體空間有宿舍、庭園、古井及水塔供其日常生活之用。主體建築是一層樓磚木混合結構的日式建築,現況屋身以木造骨架為主體,牆面以磚牆輔助或替代,僅在屋頂內部天花板以上尚見少量的編竹夾泥牆與雨淋板構造。屋頂為寄棟式,中間部分因風災導致屋頂毀損,目前已改為平屋頂。防空洞壁體則為咾咕石砌,入口處設有磚柱及門拱。
二次大戰結束後,政府接收改稱為林仔邊派出所,隸屬鳳山區警察所管轄。民國47年(1958)7月改制為林園警察分局,民國78年(1989)間警方鑑於福興街道路狹小,出派任務交通動線不便,乃將林園警察分局移往林園北路現址,既有建物遂轉變為警察宿舍之用,部分空間因而閒置。後經學術團體及地方社團的努力,文化局於民國96年(2007)登錄為歷史建築,並於98年(2009)完成調查研究與修復計畫。待修復後將進行整體再利用計畫,以達在地文化傳承及空間永續經營之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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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前的注意事項

Advice for the film crews
1. 場景以可逆式工法佈置,古蹟本體嚴禁釘、敲、槌、打、黏等破壞方式陳設。
2. 使用期間嚴禁使用明火及熱源,並自行注意人員安全,場地須維持環境清潔並做好垃圾分類,使用完畢後須復原,勿遺留垃圾及污漬,避免影響後續管理維護工作;如有特效或武術動作請勿直接觸及古蹟本體。
3. 請勿毀損古蹟之全部、一部或其附屬設施,以免觸犯<文化資產保存法>第103條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
交通資訊

頂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

基本資訊

地點: 高雄市林園區福興街97號
拍攝日期: 2015-07-13
GPS定位: 22°30'18.1"N 120°23'40.3"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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