鳳儀書院
位於高雄市鳳山區,現為高雄市市定古蹟。緊鄰鳳山城隍廟,是臺灣現存規模最大的書院。
基本資訊
地點: 高雄市鳳山區鳳明街62號
拍攝日期: 2023-07-24
GPS定位: 22.627725, 120.3594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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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點介紹
清代鳳山縣城有新舊兩城,鳳儀書院的興建係因林爽文事件造成設於興隆莊(現左營)的舊城殘破,其中的屏山書院也毀於戰火,因此於嘉慶19年(1814)於新城(現鳳山)內設置鳳儀書院。
鳳儀書院的興建始於知縣吳性誠的倡議,當地仕紳團體奮社的捐資,由候選訓導歲貢生張廷欽負責實際興建。鳳儀書院除教學功能外,尚有文昌祠、敬字亭、試場、義倉、曹公祠、五子祠、義學等多功能,並曾做為調解訟案與「修志采訪局」的所在地,甚至於咸豐3年(1853)的林恭起事中作為「軍機房」。光緒十七年(1891)舉人盧德祥重修,是唯一文獻記載的重修紀錄。
日治時期先後做為日本陸軍台南衛戍病院鳳山分院、養蠶所及鳳山郡役所宿舍。二次大戰後,產權歸屬教育部學產基金,將土地出租,住戶居住其中並加蓋建物及設施居住使用。民國74年(1985)內政部指定鳳儀書院為古蹟。文化局於民國94年(2005)取得土地管理權後,以三年時間陸續完成書院租佔戶搬遷及增建物拆除,並於民國98年(2009)進行書院整體修復工程,至民國102年(2013)完工。
鳳儀書院修復後,除呈現原有古蹟風貌外,還具有現代化使用機能。再利用方面則以書院原有功能為主體,配合書院氛圍策畫,包括書院運作、科舉介紹、鳳山歷史與鳳儀書院歷史等展示,以活化此一台灣現存書院中,年代最早且規模完整與最大之書院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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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前的注意事項
Advice for the film crews
1.場景以可逆式工法佈置,古蹟本體嚴禁釘、敲、槌、打、黏等破壞方式陳設。
2.使用期間嚴禁使用明火及熱源,並自行注意人員安全,場地須維持環境清潔並做好垃圾分類,使用完畢後須復原,勿遺留垃圾及污漬,避免影響後續管理維護工作;如有特效或武術動作請勿直接觸及古蹟本體。
3.請勿毀損古蹟之全部、一部或其附屬設施,以免觸犯<文化資產保存法>第103條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2.使用期間嚴禁使用明火及熱源,並自行注意人員安全,場地須維持環境清潔並做好垃圾分類,使用完畢後須復原,勿遺留垃圾及污漬,避免影響後續管理維護工作;如有特效或武術動作請勿直接觸及古蹟本體。
3.請勿毀損古蹟之全部、一部或其附屬設施,以免觸犯<文化資產保存法>第103條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。